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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琳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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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制度

代理商合约

 

甲方:北京科琳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北京朝阳区青年路西里5                   地址:

电话:010-51662956-1                          电话:

传真:010-51662956-2                           传真:

一、 合约事项:

为规范各地合作伙伴的市场行为,使科琳系列产品(具体解释权以甲方为准)推广销售工作能顺利进行,甲乙合作伙伴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异议解决等事宜,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本合约有效期:自20___     日起至20_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对科琳系列产品在___ 区域内,授权乙方为唯一代理销售商。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在该地区完成协定的销售额(以进货金额计算,以下同)。

其中:

120_  年季度内销售额____万元人民币。

2)销售额以后逐年增加___%

320_ 年度全年销售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

5、当季度进货额度达到指标100%时,甲方按季度销售额的____%返利乙方。(附件一)

6、甲方对乙方代理区域提供与销售业绩相应的营销支持,包括:产品目录、宣传单张、区域性展会、业务培训、技术支持等。

二、乙方的权利:

1、在与甲方销售策略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在征得甲方同意前提下,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使用甲方企业、产品标示及相关知识产权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的发布。

3、甲方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原则上不对该区域内的客户进行销售,如客户执意订货的并保证对该区域直销客户的售价不低于乙方订货价的 120 %,所有差价部分补回相应区域代理商处。并告知乙方。

4、甲方向乙方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提供给乙方各种必备产品手册和销售支持。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6、甲方保证提供向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7、甲方保护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超出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8、对新产品甲方为乙方提供壹套样机,样机按代理价格计算。对样机甲方在3个月内提供无条件(人为损坏重要元器件的除外)退货服务。

三、乙方的义务:

1、全面理解甲方企业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企业发展战略等企业文化,对顾客负责并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企业、产品品牌形象,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报告及制止。

2、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营销,不得私自低价销售。

3、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及反馈,应每月不定期与甲方进行沟通。

4、乙方应至少有一人负责甲方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并有能力进行简单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退货是否合理;对无法维修的产品由乙方收集并运至甲方,经甲方确认收到后,处理完善再运至乙方处。

5、乙方必须保证完成协定的销售任务,若连续业务量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如果乙方书面提出需继续代理,并提供担保抵押,甲方可以给乙方36个月的业绩改善期。如果在改善期内乙方还是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以乙方担保金作为损失抵扣。损失抵扣=(约定销售额-实际销售额)×10%按此标准计提。

四、订货与结算:

每份订货单(下称“订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有效合同,其所有条款均视为对该独立合约的有效补充。

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格式向甲方传真或E-mail订货,订货价格为甲方公布的代理价,甲方收到乙方订单确认货源齐备后通知乙方付款。款到发货或收到乙方汇款底单传真件后发货。

不尽事宜在订单中双方协商解决。

五、 违约及终止:

1、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之企业利益及形象、知识产权等行为或私自低价销售、损害价格体系,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乙方如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将其名下的货物在其被授权区域之外销售,如有发现,书面警告,每次罚款壹万元人民币,如有三次以上被发现并无纠正之意,视为违约,予以取消代理资格。甲方不能以任何名义在乙方授权区域内销售,如有发现,每次罚款壹万元人民币,如有三次以上被发现并无纠正之意,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10万元。

3、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合约规定的销售额指标。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同,需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之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免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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